兩筆錢,好多人搞亂,而同一段服務年資,僱員唔會兩樣都攞到。分別在於份工點解完結 —— 搞錯咗,事後先發現就好貴。
⚖️ 遣散費定長期服務金?
| 遣散費(SP) | 長期服務金(LSP) | |
|---|---|---|
| 點解完結 | 裁員或停工 | 其他合資格情況 —— 包括因裁員及嚴重過失以外的原因被解僱、65 歲或以上辭職、身故,或經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職 |
| 最低年資 | 連續性合約 24 個月 | 連續性合約 5 年 |
| 可唔可以兩樣都攞? | 唔可以 —— 同一段年資只計一樣 | 唔可以 —— 同一段年資只計一樣 |
⚠️ 因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係明確例外 —— 兩筆都唔使俾。但真正的裁員唔係表現問題:如果係個職位消失咗,就要考慮遣散費。
🧮 計算公式 —— 兩者相同
月薪僱員:
最後一個月完整工資 × 2/3 × 可計算的服務年資
- 工資上限 —— 每月 HK$22,500。 超過此數一律當 HK$22,500 計,即每一年年資最多值 HK$15,000。
- 總額上限 —— HK$390,000,無論人工幾高、年資幾長。
- 唔夠一年按比例計 —— 做咗六個月即係半年,唔係當冇。
- 僱員亦可選用離職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,如果對佢較有利。
| 最後一個月工資 | 服務年資 | 款項 |
|---|---|---|
| HK$15,000 | 4 年 | HK$15,000 × 2/3 × 4 = HK$40,000 |
| HK$18,000 | 7 年 | HK$18,000 × 2/3 × 7 = HK$84,000 |
| HK$30,000(超上限) | 6 年 | HK$22,500 × 2/3 × 6 = HK$90,000 |
🔀 2025 年 5 月 1 日之後:強積金「對沖」取消咗
呢部分最容易失手,因為好多僱主記住嘅舊規則,已經唔適用於新的服務年資。
以前僱主可以用自己供的強積金累算權益,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由 2025 年 5 月 1 日(過渡日)起,只有一半仲啱:
- 過渡日之後的部分(2025 年 5 月 1 日起的年資):唔可以再用僱主強制性供款對沖。 呢部分係公司真金白銀支出。
- 過渡日之前的部分:仍然可以對沖,而且以僱員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工資計算 —— 係鎖定嗰個數,唔係佢最後的人工。
- 兩部分加埋,總額仍然以 HK$390,000 封頂。
⚠️ 實際影響: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入職的員工,完全冇對沖可言。如果你仲用舊假設去預算離職成本,個數字其實高過你所諗。
📁 呢條數真正依賴的紀錄
以上每個數字,都靠兩樣你要拎得出嚟的嘢:僱員逐個月的工資,同埋準確的入職日期。如果要答「佢過去 12 個月平均工資係幾多?」就要揭一年的試算表,咁真正的問題係存檔,唔係計數。
勞工處設有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,數字齊全之後可以用嚟核對。
如果重砌一年出糧紀錄要用你一日
咁其實係存檔問題扮成法律問題。可以幾秒答到呢條數的公司,都係每個月用同一個方式生成出糧文件,並且集中存放。睇吓邊啲行政工作值得優先自動化。
